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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到北角區的重案,自然要提到1985年發生的寶馬山雙屍案。
1985年4月20日,港島「英童中學」的兩名學生:肯尼斯(17歲,男)與妮歌拉(18歲,女),相約到北角賽西湖公園後,便跟外界失去聯絡。翌日,有人在今日北角寶馬山配水庫附近位置(當時仍為荒地),驚見二人屍體。
經驗屍後,證實二人是被亂棍毆打致死。男死者雙手被綁,身上傷痕有百多處;女死者曾遭到性侵,其左邊眼球跌出,下顎被打碎,全身有多達五百多處受傷地方。
警方高度重視這宗案件,立即調派龐大警力,並出動直升機進行高空搜索,更設立「報料熱線」,用問卷形式訪問區內居民。可是,調查半年仍然毫無頭緒。
直至有一日,警方收到市民致電報料,表示在船上聽到一名男子(後證實該人為案中主犯彭信義)向友人炫耀,曾殺害一名「鬼仔」,又指自己所穿著的球鞋,正是該名「鬼仔」所擁有。報案人於是跟蹤疑兇的歸家路線。
逾百警員即時作出行動,並根據兇手在女死者體內的精液、犯案現場遺留下來的衣物,以及犯人的兇器等證據,於1985年11月,拘捕3名涉案男子(彭信義、譚士歡和趙偉文),以及其餘兩位未成年的同黨(尹三龍、張有恆)。化驗報告結果證實,彭信義所穿的球鞋,是屬於男死者肯尼斯生前穿著。
尹三龍供稱,案發當日,他跟彭信義、譚士歡、張有恆和趙偉文行經寶馬山,見到肯尼斯和妮歌拉。彭於是在地上拾起木棍,向四人説:「過去跟他們玩玩!」
五人先搶去肯尼斯的手錶,彭信義要求與妮歌拉性交遭拒,於是便用木棍毆打對方,並將她拉到山下進行性侵,完事後甚至詢問其餘同黨「要不要」(對女事主做同樣的事)。彭又用燒烤叉威嚇其餘四人,將兩名受害人殺死,免除後患。
期間,五人又將木棍像玩「搖搖板」般,架在肯尼斯的頸上,並用妮歌拉的衣裙勒著他的頸,肯尼斯最後窒息而死。他們之後又用木棍及汽水樽塞進妮歌拉的下體,並用木棍在她身上亂打。
警方對5人控以謀殺罪,當中只有尹三龍承認罪名,並出庭頂證四名同黨。陪審團在1987年裁定各人罪成,判處死刑。1992年,港督與行政局赦免五人的死刑,改判終身監禁。由於尹三龍與張有恆在犯案時並未成年,二人改判「等候英女皇發落」的刑期。
2004年,年屆35歲的尹三龍獲准出獄。他表示在獄中看到報道,指肯尼斯的父母經已原諒他,尹三龍感到莫大的欣喜,令他感到獲釋後,更加應該重新做人。
當年震驚本港及海外的「寶馬山雙屍案」,至今已發生超過30年。今日的賽西湖公園,已裝修得美侖美奐,值得一家大細前來閒逛。
賽西湖公園位於寶馬山北麓,佔地超過2千平方米。它的前身是一個叫「七姊妹水塘」的私人蓄水池,建於1894年。因風景明媚,故又被稱為「賽西湖」。
當時「七姊妹水塘」主要負責供水給太古船塢、太古糖廠和香港汽水廠等使用。後來,太古糖廠在1972年停產,水塘因而停用。5年後,水塘被填平及改建為「賽西湖大廈」,當中一部份土地還給政府,後者將用地改建成為現今的「賽西湖公園」。
賽西湖公園保留著舊時水塘的麻石水閘和部分水壩,在石上更刻有「1894」、「第五壩」和「太古糖廠」等的英文字樣,屬過百年的瑰寶,值得透過相機保留下來。